嗨起书屋 - 耽美小说 - 断代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3

    问我是不是他也该去微整一下?我并不在乎他是酒保还是清道夫,但是要一个人的价值观与生命目标完全与他的职业切割是很少见的事。同样的,喜欢同性或异性真可以完全独立于社会资源与生存条件之外吗?他让我意识到同志想要白头到老有多么不切实际。这个世界到今天只走到了青春健美的男孩们高呼同志无罪,没有人可以告诉他们接下来该怎样面对老与丑、病与残。我们走在他们前面,理应留下一些可以称之为生命经验的东西,但是连我都自觉除了二十岁的心动三十岁的心痛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四十岁的我跟那些孩子们一样幼稚无知。

我也只不过是个凡夫俗众,没有那个大智慧去悟出怎样才能超脱既有的人类经验,认识真正的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

真有自我这种东西吗?难道不就是从现有的分类中,找出不同的身份名牌换穿混搭而已?

平等的标准又是什么?跟谁平起平坐就算公平了吗?从外省老兵之子换成了原住民,从党外进入了“国会”,从同性恋变成了异性恋家庭里的人夫人父,谁又在乎我真正是谁,若是每个角色我都能演得有模有样的话?——



那间屋子里的游魂,虽然无声,但他仿佛仍听见了他们渴求被释放的呼喊。

甚至,那些呼喊的声音中,还包括了他自己。

垂着头坐在警局里,他想起了昨晚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并接受了它们只能一辈子藏在他心里不足为外人道的这个结局。

原来梦也可能是一个存在于现实里的空间。

一个曾有太多人把感情与希望投射其中的地方,就会成为梦的入口。同时,那些痴昧与消磨,那些无法重来,亦没有答案的心痛,便成了入梦的密码。

每个人可能都曾无意间闯入了某人的梦中,成为了别人梦里的角色而不自知。而且不只有活着的人,会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走进了梦的入口。

还有那些死去的人。

死去的人不会再做梦了,所以更加不愿意离开,这些有梦的地方。

一团飘浮的光影,如同雷射投照在烟雾中。

经过了七天的捉迷藏,竟然就是对方现身的时刻了。

整整晃荡了一年,我已没有任何留恋了,汤哥说。

明天,是我一周年的忌日。等天一亮,我将会永远离开。否则,我也会跟眼前这些老鬼一样,哪里也去不了,再也无法转世……

如光丝缕缕游动的灵魂终于凝聚,总算固形于一身白色西装礼服之下。那模样与神采,一点不像即将远行去投胎,更像是婚礼中的男主角,边说边朝着吧台前那一排面无表情的游魂扬臂一挥,如同介绍他的伴郎阵容般。

这些年他们夜夜来这儿守着,也真多亏了他们。你知道每天晚上门外还有多少孤魂野鬼想要混进来吗?

那些个鬼东西不是嗑药嗑死的,就是被人谋杀到处找人报复寻仇的,一个个嘴歪眼斜的鬼相吓死人。

好在有这批痴心的老鬼在挡着门。不过,这也非长久之计——你懂我的意思吗?

只有你这个意外的闯入者,可以让这一切改变。

这些老鬼,他们现在能指望的也只有你了。

汤哥说着便抬手指了指那个坐在吧台最尾端,头上伤口一直在流血的男生。

一九八八年吧那时候——记得这家店刚开没多久,他年轻,我们也都年轻。某天晚上,他的B劈腿跟别人在这里被他抓到了。

也许不应该说被抓到,因为,如果只是偷吃就根本不会来这里了。其实更像是摆明了已经移情别恋,不是吗?可是怎么就这么傻,咽不下这口气,当天晚上他就跑到中山北路的一栋大楼顶楼往下一跳——

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一直记得最后那天晚上,他在这里唱那首林慧萍的,边唱还边哭的模样。

一生只爱一回的故事,我想早已不能感动你,宿命论的爱情,毕竟是不合实际……没有听过这首歌吗?那时候很红的。

还有那个胖得还满可爱的大叔,人不可貌相喔。

当时店里对他有好感的人还不少,可是他那个B,我们都爱背后笑他花痴,不知道胖叔喜欢上他哪一点,对他的B总是好脾气地百般包容。没想到,七八年前才刚一退休,他就发现得了癌症,半年不到人就走了。

他的B后来还是常回来店里喝酒,肯定会寂寞吧?在一起十几年就这样没了,你教他怎么办?有些客人见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难过,为胖叔觉得不值。难过原来还要做给别人看?还是说,gay也应该开始宣扬守寡美德,等着人家帮他未来立个贞节牌坊?

胖叔死后会挂念也是自然。他那个B后来就一直单身,遇不到人,越喝越凶,这两年糖尿病高血压全来了……妈呀,这一说我才想起他的岁数,也快六十了呢!时间过得真是快。

看着这一切,不要说胖叔生前总是笑眯眯的表情消失了,连我也笑不出来。

跳楼的那个,你猜他来这儿是为啥?不为别的,原来是想等着听,有没有人会点唱。这么老的歌了,大概只有在这里还有人记得怎么唱吧?只要听到了那首歌,他就会露出很难过的表情,但还是夜夜跑来,等着再听一遍……

烧炭自杀的,爱滋病过世的,还有被逼成婚,洞房之夜跑来店里偷偷一瓶安眠药混了整瓶威士忌吞下的,更有落单回家,在巷口被流氓洗劫又乱棍重伤致死的……好几回汤哥说着,自己都失了神,半天才想起刚刚说到了哪儿。

不过,他们可不是从一开始就像现在这样,不说话也没表情。

我刚死的时候,那边那个平头的大哥,我们都叫他周董的,还可以跟我聊上几句。他死了也快五年了,我这一年就眼看着他越来越虚弱,现在也差不多成了半个植物人似的。那是因为——唉,早该投胎去的,偏偏又记挂着生前这些未了的人事不肯走,在这里待太久,把自己最后那一点魂魄都耗干了——所以说,老七的事我能不管吗?你看看他,连做梦都放不下!等他死了,我看也是这德性,夜夜来店里报到,一个人调酒,自说自笑,和这群老鬼继续耗到天荒地老。

只要这地方还在,不管换了什么人经营,改成什么店名,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群老鬼陷在这里出不来,老七也只能跟着他们一起不能超生。

送我们上路吧,该是结束的时候了。

起初听到最后这一句,他还没会过意是什么意思,直到汤哥叫他去备冥纸。

阿龙脑中立刻闪过的念头便是冲进吧台想把老七拉走,没想到,明明站在那里的一个人形,等他一伸手却成了握不着也抓不住的一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