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起书屋 - 耽美小说 - 血色契约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0

分卷阅读160

    的小王子,那个娇媚的不知廉耻的小东西!把皇迷的团团转,竟然还骗皇答应为他初拥,这该死的!……”

肯森侯爵正骂到兴头上,一个劲的骂个没完。接下来的零已经听不进去了,“初拥”这两个字狠狠地打击到了他!

初拥就是一辈子的血液牵绊,血族不会轻易为一个Childe初拥,因为不愿意承担起这份牵绊。血皇愿意为他初拥,说明了什么?大家都清楚……

血皇竟然忘记了黯帝,还喜欢上了别人!

零感觉耳边嗡嗡作响什么都听不进去,他告诫自己不要被他影响自己!他匆匆的告别了肯森侯爵,往城堡后面的密林走去,他需要静一静!

当零在密林里坐了许久之后,他才猛地惊觉,他的身体竟然在颤抖!

他眨了眨眼睛,感觉到眼睛干涩的厉害。他苦笑,把头埋在腿间:原来自己是这么的在乎他!

“爱杀……爱杀……”零喃喃着,大型犬科生物撒娇的样子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心痛吗?真的很痛呢。好像被刀扎了一刀一样,呵呵,真的好疼。

零微笑,笑容有些苦涩。

他再也不能骗自己,在乎他!他真的很在乎他!真的会疼!很疼!

第四卷终章·暗夜子民

第95章

夜幕即将降临,血族的生活才要刚刚开始。

零从密林回来,大厅里已经备好了晚餐。偌大的大厅只有四名送菜点的侍从以及零、肯森侯爵。

肯森侯爵站在零的身边亲手为他布菜,表现的很殷勤。今天父亲至今还没有出现,零有些纳闷。这几天零在城堡里住习惯后,父亲就经常失踪,零隐约觉得父亲有什么事情瞒着他。而且他每次出现的时候,零都能从他身上觉察出死气和浓重的泥土味,所以父亲白天应该在墓地,至于他做什么,零无从猜忌,也不打算开口问。

即便如此,也没有像今天这么晚了还没有回来。

零看着满桌子的菜肴,没有动刀叉的欲望,他道:“肯森侯爵阁下,父亲什么时候回来。”

零的问题才出口,大厅里就飞进来了一只蝙蝠,零认得这只蝙蝠脖子上挂着的牌子,它是父亲传讯的蝙蝠。

蝙蝠对公爵说了什么,零不是血族听不到蝙蝠发出的音波。肯森侯爵大人边听边恭敬地点头,等蝙蝠盘旋了一下飞了出去。他才恭敬地回复了零的问题:“少主,主人刚刚传讯来说他今天不回来,而且接下来的半个月也不回来。主人让少主安心地住在这里,若有什么需要可以吩咐属下。”

零不做声,晃了晃手中的酒杯,参料的红酒色泽鲜艳,看起来美味非常。

侍者将一盘带着血的火鸡送了上来,零看着反胃地皱了皱眉头。

肯森侯爵很有眼力,立即命侍者把火鸡拿下去。这几日侍者见公爵对一个小Childe如此恭敬,已经见怪不怪,而且城堡里的侍者都是训练有素的,不会在外头乱嚼舌根。

零喝下一杯血后,便没有了食欲,他对侯爵说:“我要去城里逛一逛。”

说着零站了起来,也不管侯爵同不同意。

肯森侯爵为难地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尽责地拦下了零:“少主,您这样出去恐怕不安全,不然让……”

“我要一个人。”零冷冷地说道,他今天的心情很不好,侯爵大人也觉察了,他曾看过零的身手也不是很担心他的安危,重要的是……

侯爵大人拍拍手命人去取来一个瓶子,瓶子里装着绿色的液体,他微笑着对零说:“少主,您的东方脸孔在城中太招摇了,这个是魔法药水,喝下后可以改变样貌,不过时效只有十二个小时。”

零点头,没有反驳,也没有怀疑,就喝下了颜色鲜艳的液体。喝下药水的零发色和眸色变成了褐色,皮肤也变得蜡黄,眼睛底下还有一排雀斑。零绝美的容貌亲顷刻间变得普通,甚至有点丑。

撒巴特的人类没有地位,零是Childe,避免被错认为人类遭到不必要的麻烦,肯森侯爵给了零一个名牌,名牌是带在脖子上的,有点像狗牌。零狠狠地皱了皱眉,但想到不带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也就勉为其难地带了起来。

临走侯爵还不死心,想派人随身保护,被零一个冰冷的眼神拒阻了。

想到出个门也要这么麻烦,零的脸上有愠色。

如果是平常,他绝对不会到血族多的地方去。不过今天他想到「人」多的地方去走走,一个人待着,他会想很多心烦的事情。

吉密魑族的政治中心罗塞城不及勒森巴族的政治中心克雷斯主城来的大和热闹。不过因为是吉密魑族这个高智商的学者种族的城市,所以城中大多是西装革履的绅士,带着学者样式的眼镜,优雅又高傲。

街面上最多的店是书店,因为吉密魑族擅长魔法,所以书店也以魔法书店为主。书的话肯森侯爵的图书馆里已经应有尽有了,零不需要舍近求远来这里逛书店。看了很大一部分的魔法书籍,零萌生过学魔法的兴趣,但是试过几次之后,体内的力量太强大,小型魔法也无法很好的掌握,竟和魔法白痴血皇有得一拼。零也就干脆暂时打消了学魔法的心思,省的和那个白痴一样丢人现眼。

血皇的回归让撒巴特的子民兴奋非常,所以走在街道上,除了书店看到最多的就是打着血皇招牌的店面,像挂着血皇画像的画廊、以他命名的酒吧,甚至还有收集血皇用过东西的店面,像血皇用过的杯子、穿过的衣服,就连被他打碎的盘子都能卖高价。

零讥笑:盲目崇拜!

在经过一家画廊的时候,零愣住了。橱窗里摆放着血皇的半身画,张扬的红发,骄傲的神态,就连他的笑容都很欠扁。这是零不熟悉的另一个他,王者的他!不会像爱杀一样对他撒娇,不会讨好他,不会露出弃犬的表情,也不会在零身边保护他,给他作伴。在沙漠城市找不到住处,只能住就近的秃林的时候,他还偷人家的鸡,笨手笨脚地在林子给他做烤鸡,差点烧掉了整片林子。

爱杀很笨,连说话都不会,但是他是唯一一个真心对零好的“人”。白皇的爱有目的性,他希望自己爱上他。而父亲待他时好时坏,他甚至不知道父亲此刻待他好,下一刻会不会抽他一顿鞭子。

只有爱杀,仅仅是想对他好。

微笑了一下,接着笑容冻结,血皇半身画像的旁边还有一幅画像是血皇和勒森巴族小王子艾伦在一起的画像。

画像里,艾伦依靠在血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