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起书屋 - 言情小说 - 女配不背锅[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4

    居然异常温顺,她任由他吸着她的血,除了最开始的颤抖外,她连反抗都没有。

这样想着,克劳德俯下身,将唇贴在少女脖颈上的血洞上。

吸血鬼的唾液有极强的愈合作用,平时贵族对待某些貌美听话的血奴,咬完脖子喝饱后,会舔舐伤口帮助她们恢复,以示宠爱。

不过这种事克劳德还是第一次做,他以前甚至都没有接触过血奴们的身体。他似乎有恐女症,不愿意与女性直接接触,每次喝血,都是城堡管家装在酒杯里,给他送过来的。

他垂下眼眸,笨拙地舔舐着。

等到少女的伤口愈合如初,他才小心翼翼地将她横抱起来,来到了卧房,将她放到了床上,盖好被子。

他是很想把这个少女带走的,不过回去后,他要处理的事情太多,没办法顾到她。而且她算是他的恩人,他还是别恩将仇报了。

克劳德微笑着打了个响指,血红色的玫瑰披风出现在他的背后,窗户自动打开,月光和风都涌进房间。他伸出指尖点在唇上,又轻轻印在少女的唇上,随后身形微动,消失在了茫茫月色中。

“谢谢你啦,我的小姐。”

第65章轨迹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称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某种情结。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每天给人一颗糖,忽然某天,给了那个人一巴掌,对方可能会震惊、愤怒乃至恼恨,但如果你每天给人一巴掌,某一天没有打对方,对方可能就会感激不尽,受宠若惊。

同理,被害者的生死都cao控在犯罪者的手里,他们习惯了被凶神恶煞地处置,只要被稍微温柔地对待,就会对犯罪者产生依赖感。

这个理论容音原本不置可否,直到亲身接触。

那晚被吸血后,她再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她起身坐到镜子前,发现脖颈上的牙印已经消失了,她的面色有些苍白,身体也虚弱无力,脑袋更是昏昏沉沉,可是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她不是做了一场荒诞的梦。

那只金眼小蝙蝠也彻底消失在了她的生活中。

意识到魏轩可能是吃饱不认人后,容音微微挑起眉。

这家伙连名字都没告诉她呢。

之后的半个月,容音始终闷在房间里炼毒,每次拿到成品,她都会把握分寸,拿被她囚禁在密室里的可怜吸血鬼试毒。

起先吸血鬼还拼死反抗,企图维护最后的尊严,但被饿了两天后,就变成了温顺小绵羊。吸血鬼对正常的食物没有味觉,如同嚼蜡,他们也不需要所谓的饱腹感,但是每天必须喝血,不然会很衰弱。

人血为上品,如果条件恶劣,动物的血液也不是不行。

容音不想惯坏他,每天只喂他动物的血。

渐渐地,容音发现吸血鬼对她的态度变了好多。

最开始的几天,她每次进来,吸血鬼都非常惊恐。因为她每次手里拿着透明玻璃瓶,瓶里有漂亮梦幻的液体,就代表他要受苦了,这种时候,强大的自愈能力对他反而是折磨。

但是渐渐地,吸血鬼开始期待她的到来,甚至每次她给他喂过药后,他倒在地上抽搐痉挛,都会抓着她的手,让她不要走。

容音吃软不吃硬,看他这么可怜,想着给他改善下伙食。

某次她拿了自己的血给他喝,吸血鬼握着杯子,认出了这是她的血,他小心翼翼地品尝着,像是从未吃过糖的孩子在尝蜂蜜。容音蹲在他身边,看着他那双低等血族都有的血红色眼睛。

她忽然意识到,他好像喜欢上她了。

原因无他,她是他世界里的主宰,独一无二。

这么想,容音也有点能理解命运线中女主的行为了。

她已经有魏轩了,对招桃花没有任何兴趣。

意识到这个吸血鬼要在斯德哥尔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后,容音就大发慈悲,提前放他自由。有趣的是,被放走后的几天内,吸血鬼就像是被主人抛弃的狗狗,自动认路,回来了好几次。

前几次容音还比较温柔地说服他回去,最后一次,她的冰火山属性爆发,把他抓起来暴打了一顿,此后吸血鬼倒是没有回来了。

医毒是容音极看重的技能,即便是在校园世界,她也没有停止过练习,技巧本领都炉火纯青。半个月足够她练出满意的毒和解药,也让她的母亲为她的终身大事愁白了头。

这个美艳的夫人自知亏欠,虽是尊贵的庄园女主人,面对冷冰冰的女儿时,态度总是谨小慎微的,甚至有点卑微的意味。

她憋了半个月,总算看到容音肯出门,也没敢让她去见那些少爷,只是温柔地劝说,让她多出去走走,买些喜欢的东西也好。

容音正好想出去透透气,就叫人备马车走了。

这次她没带珀金去,只随便叫了两个性子软好拿捏的佣人随行。

车夫扬起马鞭,马儿哒哒哒地快跑起来,穿着米白色碎花长裙的少女坐在马车里,掀开车帘,欣赏着路边开花的灌木。

她动身得早,马车到达城镇集市的时候,太阳高高地挂着,明媚的日光照耀在各个小摊上,让集市变得更加热闹了。

上次来的时候,为了维持贵族小姐的身份,容音只去了附近小有名气的珠宝店首饰店,街边的小摊都没逛过。

少女拿起放在身边的宽檐编织帽,戴在头顶遮阳,她走下马车,映入眼帘的便是热闹的集市。

这里离王宫不算远,人烟稠密,附近的摊贩都来这里做生意。集市上卖什么的都有,绸缎香料,餐具水果,还有许多可口的小吃。

没有珀金这个人形监控器存在,容音不用装成冷漠尖锐的刺猬,也不用端着贵族小姐的架子,要自在得多。她左手捧着奶油泡芙,右手拿着香甜的甜水玉米在集市上乱晃,忽然看见了熟人。

有着和魏轩同样长相的俊美青年,威廉王子。

也就是原女主的哥哥。

街上行人来来往往,其中也不乏在各个店铺穿梭的少爷小姐,但青年就是特别的,出挑的。他穿着白色绣金纹的华贵衣裳,站在装着各色水果的小摊前,垂眸思索,偶尔勾唇微笑。